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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电视剧《狂飙》爆火出圈,多个词条登录热搜。

该剧讲述了以刑警安欣为代表的正义力量与黑恶势力展开长达20年生死搏斗的故事,许多网友追剧后称得了“狂飙后遗症”。


据天眼查显示,涉及“狂飙”有259条相关信息,申请人包括影业公司、传媒公司、机械公司以及自然人王某、崔某某等,国际分类包括服装鞋帽、教育娱乐、健身器材等,这些商标最早申请于1989年,其中20多枚商标状态为已注册,另有20多枚已为无效状态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分别于1997年、2011年、2015年已注册多枚运输工具类“狂飙”商标。


然而,截至目前,《狂飙》出品方留白影视暂无相关商标申请。


近年来,爆款影视剧几乎成为商标抢注的“重灾区”。

比如,国产电视剧《安家》刚上映时,就有人看中了该剧大热的潜质,开始下手申请相关商标。剧名“安家”系列,被注册最多的类别是36类,与剧中房产中介公司的行业属性一致。除了剧名,男女主角的名字也被抢先注册了。

此外,《欢乐颂》《芈月》等剧的剧名也被作为商标申请注册。仅2022年以来,就有多部影视剧相关的商标被申请注册。例如,电视剧《梦华录》开机后不久,就有厦门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了“梦华录”商标的多个注册申请,“顾盼生辉”等《梦华录》的衍生词汇也被相继申请注册成商标。

虽然影视剧享有著作权保护,但影视剧名称未注册商标之前不受《商标法》保护,一旦被他人抢注借此谋利,影视公司将非常被动,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

影视剧的权利方一定要提前做好商标的布局,在影视剧开拍或者筹划阶段就应该对商标进行注册,占得在先的申请日,才能有效避免因他人抢注与影视剧有关的商标导致的纠纷。


“市场未动,商标先行”绝不是一句空话,这值得引起诸多企业重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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